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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单位“挖矿”飞行检查

imtoken用什么id下载 2023-03-31 06:52:05

在实验室里,空调整天开着,整夜开着降温。 四台配备32张显卡的矿机放在靠窗的角落里,上面放满了柜子。 学院临时工、浙江省温州市专业技术员金某某利用管理电脑的便利,悄悄利用校舍、电力、网络进行虚拟货币“挖矿”。 四个月时间,他共挖出2.4个以太币,获利约4.3万元。 靳某某以为自己设计了一个隐蔽精致的“局”,却在一次突击检查中暴露无遗。 检查人员根据IP地址找到了实验室,沿着网线移动机柜,发现了一排运行速度很快的“矿机”。

近日,浙江省纪委、省委网信办等部门组成联合巡视组,采取不事先通知、不问候、不听汇报、直接检查机房等方式,并对沿线的“矿机”进行反查。 对全省7个地区20家国有单位36个IP地址,严肃查处纠正多起利用公共资源参与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的违纪违纪行为。

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储蓄优先,实施全面储蓄战略。 在生产领域,推进资源综合节约、集约化和循环利用。 虚拟货币“挖矿”消耗大量能源和碳排放,对经济的贡献度低。 此外,虚拟货币生产和交易衍生的风险也越来越突出。 产生不利影响。 一些国有单位职工利用公共资源参与“挖矿”,是公私不分、损害公私利益的典型行为。 浙江从整顿利用公共资源参与虚拟货币“挖矿”入手,严厉打击虚拟货币“挖矿”和炒作交易行为,维护金融市场良好秩序,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

1抽样监测发现线索,专项整治从利用公共资源积极参与“挖矿”行为入手,从公职人员和国有单位工作人员入手

今年7月,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浙江分中心在抽样监测中发现,浙江有4699个IP地址存在“挖矿”行为,其中183个IP地址涉及78家国有单位。

虚拟货币“挖矿”和投机交易违背新发展理念,影响碳峰碳中和,扰乱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浙江省有关部门通过集中研判分析了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特点和危害:“挖矿”已经演变为算力比拼,硬件在利益驱动下不断更新升级,挖矿数量不断增加。矿机不断增加,24小时开机消耗大量电力,间接带来大量碳排放; 注册和交易服务器设置在海外,矿机通过互联网设置程序后参与“挖矿”,容易导致网络安全问题; 虚拟货币用户账户匿名,交易过程匿名 1.资产冻结难度大,容易扰乱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容易成为非法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转移资产和洗钱。

对利用公共资源积极参与“挖矿”的,要坚决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浙江找准切入点,下发《关于整治利用公共资源参与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的通知》。 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查封,严格规范公职人员和国有单位工作人员。 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推动作用,为浙江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供有力保障。

虚拟货币“挖矿”和炒作交易的产业链条长且专业性强,从矿机生产、行业准入、能源消耗双控、数据监控到打击非法交易,涉及多个监管部门。 鉴于监管工作长期复杂,浙江省决定建立由省纪委监委、省委网信办组成的省级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坚持开放协作、联动管理。 根据部署,省委网信办牵头,有关部门分阶段负责,分前期准备、自查自纠、重点整治四个阶段推进专项整治。监督,建立规章制度。 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技术优势,综合运用数字化改革成果和现有工作机制平台,做好监测预警、监督检查、强化监管、政策调控等方面工作。齐头并进,形成整治合力。

2 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接查机房,循线查“矿机”,突击抽查全省7个地区20个重点单位36个IP地址

在抽样监测过程中,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浙江分中心对存在“挖矿”行为的IP地址进行了分析,锁定了相关单位,但仍存在三个“疑点”:IP地址可以对应特定单位,但不能对应特定单位。无法对应到具体的电脑,无法判断是用单位服务器“挖”还是用自己的矿机“挖”; 一个IP地址背后是一台“矿机”还是一个集群“矿场”,实际涉及多少台“矿机”,挖了多少“币”,持续了多久,无法确定; 该IP地址是主动“挖矿”,还是被动运行“挖矿”程序,还是从事科研工作,无法确定。 三个“不确定性”难以通过远程监测手段掌握,需要相关单位配合检测并提供参数,才能实现。

有关部门判断,如果这183个涉公“挖矿”IP地址主动参与“挖矿”,是单位信息技术人员利用单位服务器“挖矿”,或者单位内部人员自带矿机使用单位的网络“挖矿”。 “挖矿”的概率比较高。 “矿机”通过网络接入境外“矿池”计算生产虚拟货币,一般会留下跨境浏览记录。 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监测锁定“矿机”IP地址后,通信管理部门核对相应单位,通过上门检查,即可锁定具体“矿机”和人员。

考虑到单位信息化人员的“挖矿”容易隐藏和抹黑,单位内部人员的“挖矿”容易破坏和转移。 自查自纠可能会提前泄露整改信息,导致矿机转移或记录毁坏,难以确定目标对象和固定证据。

根据地图找出来公职人员禁止比特币,准确核对无误。 9月6日至9日,浙江省纪委监委、省委网信办等部门抽调24名干部和技术专家组成4个联合巡视组公职人员禁止比特币,对浙江省20家重点单位、36家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全省7个地区。 IP 地址是经过抽查的。 走访检查以网络安全联合检查名义组织,被检查单位辖区网信部门、纪委监委参与配合。

联合检查组在不事先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的情况下开展检查,直接检查机房,检查沿线“矿机”,通过走访询问、现场取证等方式固定证据,防止有人人为删除网络安全日志或转移矿机。 例如,浙江某大学附属学院信息处副处长黄某某在利用学院电脑“挖取”虚拟货币后,故意删除了服务器日志信息。 检查组结合网络日志和密码修改记录,开锁人正是黄某。

现场检查发现,20家单位的14名家属主动“挖矿”。 “挖矿”人员主要是熟悉网络和计算机技术的网络管理员或相关技术人员。 例如,浙江某大学经核实,共有6个IP地址参与“挖矿”行为,均使用公用电脑或实验室个人电脑直接运行“挖矿”程序软件,主动“挖矿” . 此外,不少单位感染木马病毒或使用弱密码,导致单位公用电脑被远程控制,“挖矿”程序被动运行。

3 督促指导全省78家涉嫌利用公共资源“挖矿”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推动监督治理全覆盖

今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印发《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加强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严禁新发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

浙江省纪委监委及时跟进,以监督全覆盖推进治理全覆盖,不断放大专项整治成效,督促职能部门聚焦“双碳”目标,更加彻底、坚决地打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一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

督促全省综合整治部署。 《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浙江省纪委监委批示督促省发改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蔓延向行业、行业、企业乃至整个社会。 与简单计算国有单位比例相比,全省疑似“挖矿”IP地址全部整改到位,可促进日节约用电量约14.85万度,日均减少约1000万度电。年消耗标准煤60吨,年减排2.19万吨。 排放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4万吨。

注重自查自纠。 全省78家涉嫌利用公共资源“挖矿”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摸底查处,并举一反三开展党纪法制教育。 国有单位查处个人电脑、服务器等终端500余台,缴获“矿机”68台,单机260余台。 经核实,涉及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门罗币、喜鹊币等12种虚拟货币。

不同情况准确排查。 认真识别主动、被动、科研“挖矿”情况,分类处置。 全省共查出34家国有单位主动“挖矿”,32家单位主机或网络设备感染木马被动“挖矿”,48人利用公共资源主动“挖矿”被查处。 其中,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党员21名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7次,约谈和批评教育工作负责人70余人。 对感染木马病毒、被动“挖矿”的单位,督促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

例如,绍兴市上虞区职教中心机房管理员丁某某与劳务派遣员何某某共同使用办公电脑,购买了3台“矿机”,放置在信息化建筑。 他们已经从事 Raven 币的开采工作 111 天。 获利15000元,丁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扣除绩效考核奖励3个月; 何某某被免职。 湖州市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地理信息中心副主任余某和工作人员吴某某利用办公电脑“挖矿”,挖出0.03和各0.76个以太币(扣押时每枚币值22560元),对余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进行检查,并扣除季度绩效考核奖金,对吴某给予党内警告并扣分三季度绩效考核奖金。

督促引导企业转型升级。 督促省经信厅落实行业监管职责,跟踪了解前期调查发现的4家“矿业”设备相关企业生产销售情况,加强对区块链技术应用发展的积极引导,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截至目前,这四家公司已不再从事“矿机”的生产和销售。

4 完善常态化监督打击机制,对不自查自纠、屡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治理专题视频会议,要求各省区市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制度,监督监测,清理整顿虚拟货币。区内货币“挖矿”活动,严厉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币“挖矿”活动。

此前,浙江通过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纠正了一批违纪违纪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 然而,虚拟货币“挖矿”现象并未根除。 少数单位自查自纠不够,部分单位整改措施不力。

浙江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的要求,省委,针对虚拟货币“挖矿”高耗能、高排放问题,切实加强政治监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深入推进整治工作,完善常态化监管和打击机制,防止死灰复燃。 对不自查自纠、屡禁不止、监测发现“挖矿”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分阶段推进、全面清零的要求,健全完善政策法规,加快清理整顿,坚决打击虚拟货币“挖矿”和炒作交易行为。

形成常态化监督打击机制。 浙江省委网信办会同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浙江分局加强实时监控,及时将涉嫌“挖矿”的IP地址移交有关部门和地方,形成常态化治理态势。 省纪委监委推动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备案制度,通过网络、能源、金融交易等维度综合分析,坚决打击虚拟货币“挖矿”和炒作交易,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坚决查处利用公共资源主动“挖矿”。 压实和压实国有单位主体责任,督促认真自查,抓快从严处理,举一反三,开展网络安全和党纪违法教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措施。 对整改期间整改不到位或者整改后出现“挖矿”现象的单位,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 紧盯违规违纪问题“挖掘”背后的作风问题、责任问题、腐败问题等。 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加快推进全省“矿山”工作。 督促省发改委抓紧制定下发浙江省整改工作方案,各职能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全链条整改合力。 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原则,指导督促各市县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及时跟踪分析涉及区域的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推进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做实做细。 .